今年的金融业异常的热闹,绝对是不平凡的一年。所以这句调侃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2020年我们主要做的事情就是见证历史。中小银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既要做好内部改革,加快数字化与大零售转型,又要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要求,做好符合大趋势的决策。
以下宏观政策与相关法规观点梳理供参考:
“十四五”规划建议: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
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改革优化政策性金融。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金融双向开放。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十四五”规划建议》第22条: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
郭树清:所有金融机构都要抓紧数字化转型
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于10月22日举行,今年主题为“全球变革下的金融合作与变革”。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出席论坛并作演讲,他表示,当前我国金融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与金融需求多层次、多样化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实现金融的普惠性目标,还需要做许多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发展大型、超大型金融企业,也要培育中小型金融机构;既要有综合性的一站式机构,也要有特色化的专业机构。不同类型的金融主体坚守定位,取长补短,相互竞争。所有金融机构都要抓紧数字化转型,唯有如此才能切实提高服务大众的能力。
刘鹤: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坚决化解各类风险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金融系统要做好五项工作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他指出,构建多层次银行机构体系。加快优化大银行经营发展方式,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坚决化解各类风险。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就《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促进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规定:网络小额贷款不得用于债券、股票等投资和购房。网络小贷公司对自然人单户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曾刚: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可能是相对较优的省联社改革路径
曾刚撰文指出,农信社要进一步深化省联社改革。对于有条件的省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可能是相对较优的改革路径。但不管采取何种路径,省联社改革都要保持与农信机构的改革方向相一致,即坚持市场化、法制化、企业化的改革方向,坚持农信机构服务“三农”、保证县域法人地位稳定这一原则,同时要加大金融科技方面的投入和能力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已经2020年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第6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商业银行法》“大修”,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的定位更加明晰
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下称《修改建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较共九章95条的现行《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共十一章127条,其中整合后新设或充实了四个章节,分别涵盖公司治理、资本与风险管理、客户权益保护、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此次修订充分体现了最新政策导向,将“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等表述均纳入,同时还纳入了公司治理、股东资质问题、系统重要性银行、风险处置、市场化退出、客户权益保护、宏观审慎等近年主要政策导向。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化解相关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近日,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制定遵循三大原则。一是鼓励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服务实体经济,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提高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二是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和负面清单管理,坚持底线思维,严禁触及违法违规高压线。三是注重发挥地方金融监管的主观能动性,减少不必要的监管统一设限。
最高法:民间借贷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利率四倍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 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取消过去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包祖明:中小银行不存在“普适”的公司治理模式
浙江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包祖明撰文指出,中小银行资源禀赋、体制机制、股东素质、治理效率各异,不存在“普适”的公司治理模式。针对中小银行不同特点,应当探索实施差异化的分类公司治理监管体系。
郭树清:完善公司治理是金融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
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经济日报》刊发署名文章指出,金融管理部门要配合各级地方政府,认真做好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的改革和整顿工作。并强调,要做到坚守“三条底线”,即“长期稳定”底线、“透明诚信”底线、“公平合理”底线。文章认为,深化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必然进行许多兼并重组,但社会资本占主体的格局不会改变。
银保监会开展中小银行股东清退和处置工作
6月2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其中针对公司治理特别提及要严查股东资质。此前的4月,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亦提及,“股权混乱是中小银行特别大的问题”,银保监会已经对一部分中小银行的问题股东进行了清退和处置。
金融委办公室: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正向激励,统筹做好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
2020年5月末,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正向激励,统筹做好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将对银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尽管在《民法典》中较少有直接针对金融行业的法条,但《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的相关法条,是金融制度体系中的民商法基础,将会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的市场交易行为,从而给金融行业带来一定的影响。
延伸阅读:泽平宏观:中小银行:困境与突围
导读:中小银行对支持中小企业和地区发展意义重大,但当前中小银行在金融严监管及宏观形势变化下,经营压力较大,锦州银行、包商银行等风险事件频发。中小银行生存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风险?未来如何突围?
1、发展:从1995年第一家城商行成立至今,中小银行发展已历经25年。按照总资产规模增速,可将中小银行的发展历程分为四个阶段:1)起步阶段,2009年前:70年代我国城信社、农信社成立后,由于中小微、涉农业务资产质量较差,在政策引导下,城农商行陆续成立,化解信用社风险,扩规模降不良;2)异地扩张阶段,2009-2011:2009年起,在“四万亿”刺激下,为使银行信贷能力匹配宽松货币政策,监管放松中小银行异地展业限制,中小银行开启大规模跨区域经营;3)同业扩张阶段,2011-2016:2011年以来异地扩张政策收紧,叠加实体回报低迷,中小银行通过发展同业业务、理财产品、委托贷款等非传统业务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冲规模、增利润;4)金融严监管阶段,2016-2018:由于同业业务乱象频出、金融风险积聚,央行开始通过紧货币叠加严监管全方位整治,中小银行经营压力凸显,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被严格监管,规模增速显著放缓。
2、困境:2019年以来,受前期金融监管政策及宏观形势变化影响,过去中小银行高速发展中积累的问题显性化,风险事件频发,且在盈利能力、资产规模扩张、资产质量、资本充足水平、公司治理方面均面临困境。
1)盈利能力持续恶化。2019年以来,城商行及农商行净利润增速持续低于行业整体水平,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中小银行盈利增速下降幅度更大。从样本城商行来看,尾部城商行营业收入下降,净利润波动明显,净息差大幅回落甚至转负,营收及净利润排名后20的银行,半数以上出现营收增速与净利润同步下降趋势,营收最高降幅达72.1%,净利润最高降幅达102.1%。
2)资产增速放缓,表外资产处理面临较大困难。中小银行总资产增速自2019年以来持续下滑,2020年资产增速有所回升,但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管新规实施后,中小银行不符合新规要求的存量理财业务压降面临困难,部分资产已转为坏账,部分资产不具备回表条件,且中小银行存量业务处理手段相对有限。从样本城商行来看,部分中小银行持续缩表。
3)资产质量压力陡增,经济发展较滞后的地域不良压力更大。2019年以来,中小银行不良贷款比例持续提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拨备覆盖率显著下降,低于行业整体水平。从样本城商行来看,资产质量较差的城商行不良率持续大幅提升,部分城商行仍存在大量未确认不良的逾期贷款,未来资产质量暴露压力较大。城商行资产质量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西北、东北地区城商行平均不良水平显著高于其他地区。
4)资本充足率水平较低,资本补充难度加大。从资本充足率相对值来说,近年来大行及股份行资本基础不断夯实,而中小银行则呈现下滑趋势,当前处于行业末位,且资本补充仍面临多方面困难,一方面大量中小银行为非上市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受限,另一方面,股东对中小银行的投资意愿不足。从样本城商行来看,尾部城商行资本充足率进一步下降,其中部分城商行已突破监管红线。
5)部分中小银行公司治理风险仍存。包商银行、锦州银行事件暴露后,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及股权管理问题显性化,而当前部分中小银行相关问题仍有未暴露的情况,后续风险仍存。从风险来源来看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股权结构分散,内部人控制风险,二是股东干预公司治理风险,三是股东资金占用风险。
3、突围:金融严监管及宏观形势变化,已倒逼中小银行重新思考战略定位及发展路径,培养竞争优势,谋求可持续发展。展望未来,中小银行成功突围的四大路径:
1)借力金融科技,提升风险辨识能力。以网商银行为例,借助金融科技,有效提高获客、产品、风控及运营的全流程效率,提高服务小微及民企客户的收益风险比。
2) 明确自身定位,差异化竞争。与大中型银行相比,中小银行为地方客户提供的价值主要来自差异化定位提供的差异化价值,充分将自身经营优势与地方特色结合起来,塑造业务壁垒。以泰隆银行为例,其通过细分领域优势以及精细化发展战略,建立起有地方特色的经营战略,同样获得较快发展。
3)完善公司治理,补充资本将与改进公司治理和完善内部管理相结合。以常熟农商行为例,在发展过程中引入交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和第一大股东,交行通过派驻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小微业务体系,营收和利润稳健增长。
4)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当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众多,部分服务能力较差、经营风险高,有待金融供给侧改革,未来中小银行整合资源、兼并重组是大势所趋。